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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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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临床医生(长期)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相关专业,拥有医师执业资格证、相关经验优先。


针灸推拿医师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具备针灸推拿或中医相关专业,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麻醉医生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麻醉相关知识和技能。

超声医生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超声医学专业经验,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

护士(男)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护理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相关待遇

福利待遇: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五险一金,市内免费班车、免费宿舍、福利食堂、免费浴室。

职业发展:赴市内或北京及天津知名医院进修学习、参加各类学术会议。

报名方式

联系电话:0315-3506146

联系人:陈女士

地  址:唐山市古冶区赵各庄维新街1号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50名。详见《唐山市丰南区2025年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师范大学的2025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选聘院校名单见附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曾经与相关县区签订过《河北省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26日至2007年3月25日之间出生)。

8.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5年3月26日起在部分省属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8日9:00至4月3日17:00

2.报名要求、方式

(1)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2025年唐山市丰南区教师选聘”小程序表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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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通过点击下方链接报名。https://f.wps.cn/g/88uqXFWj/

网络报名只能在以上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提交,提交后需要修改填报内容的,请再次进入后点击“查看填写记录”进行修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的以最后一次报名信息为准。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3.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注:参加面试时也需现场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


(三)资格初审

丰南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未通过审核的电话通知本人。


(四)面试

1.面试

选聘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面试为现场考察形式,以试讲(线下)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教师资格等相关材料到招聘点参加选聘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面试时间:4月9日-4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面试地点:石家庄火车站美仑酒店五层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与南二环西路辅路交叉口东北60米)

试讲内容: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课题抽签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实践运用等。试讲准备时间25分钟,测试时间7分钟以内。招聘小组评委当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按照试讲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张贴在考场外显著位置,面试结果待面试程序全部结束后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2.岗位调剂。

面试结束后,如某岗位出现拟聘人员不足的情况,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以上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可在同学段、同学科的岗位或下一学段符合选聘条件的岗位范围内选择调剂到名额未满的岗位。涉及调剂的学科岗位满额后,不再进行调剂。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选择。


(五)资格复审

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成资格复审小组,依照选聘条件对拟进入体检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如资格审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面试合格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本考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九)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次招聘需要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毕业生单方提出违约需缴纳违约金5000元。

专项选聘工作组织完成后,如有剩余计划,将剩余计划纳入丰南区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教师方案。


(十)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丰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丰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315-8196025      

教育局:徐老师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5年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50人.xls

附件2:丰南区赴高校选聘院校名单.doc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始建于1956年,现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具有鲜明交通特色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现有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学院共有6系2部1分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物流管理系、轨道交通系、电气与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教学部、航海分院。
  学院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奖单位、国家优质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样板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单位、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青少年“核心能力提升”项目试点、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高校、国家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等。
  六十余年深耕交通运输领域,秉承“厚德、明志、砺能、笃行”校训,赓续学院“三石”精神,历经重大改革建设,发展态势良好,办学优势突出。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样板支部5个;取得了国家教学成果奖、在线精品课6门、规划教材10部等一批国家级成果。近五年学生获各类技能竞赛国家级奖励150项,为交通运输行业输送毕业生超2万人。聚焦交通新基建、智慧物流等领域,建成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科创平台10个,打造全国黄大年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师创新团队3个、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职工创新工作室1个。积极融入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政策和战略,获批教育部备案中俄合作办学项目3个,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试点院校(2个专业),在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建有4个“李春工坊”。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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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23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院正处于冲刺“双高计划”和“职业本科”建设的关键时期,为增强学院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增加学院人才储备,满足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国内外相关院校优秀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jtxy.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相关目标单位寻聘。通过筛选简历,确定考察人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rpta.cn/exam/290,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2024年4月10日17:00
  2.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4)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5)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6)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不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不通过原因,据实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即完成报名。特别提示: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不通过时,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未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由审核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三)适岗性评价
  用人部门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适岗性评价。适岗性评价采用专业能力考察的方式进行,采取“体操”打分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适岗性评价仅作为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的重要依据,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
  适岗性评价的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jtxy.edu.cn/)另行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评
  学校将对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统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评,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再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面试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成面试评委会,每位评委独立打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教学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等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总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总成绩未达到70分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的时间、地点、结果将通过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https://www.hejtxy.edu.cn/)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835096(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35027(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1-85835096;
  电子邮箱:hbjyrsc@126.com

  附件: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一次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医学院校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见附件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选聘数额

本次拟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玉田县医院20名,玉田县中医医院10名)。详见《玉田县2025年校园选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县各医院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专业及数额。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21日至2007年3月20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第一天的时间为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用人单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资格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2025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5年3月21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药大学等选聘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8:30-4月20日17:00 (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专技岗位和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岗位。调剂办法:如服从调剂,在设置同一招聘专业的用人单位范围内,可根据面试成绩将未被录用考生调剂到名额未满单位,面试成绩较高的优先。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ytxwsjkjrs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如:王某-玉田县医院-专技岗位1-手机号码)。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报名咨询电话:0315-6163259。

3.报名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

(3)《玉田县2025年校园选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4)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核

玉田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环节,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3月至5月;

面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等选聘高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现场测试办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述3分钟,内容包括学习经历等;答辩7分钟,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相关内容)。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布,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签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方案》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选聘院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玉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待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时履行编制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玉田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玉田县,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和县人才奖补政策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健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3931566234(刘老师)18132368696(崔老师)。


 附件1:玉田县2025年校园选聘院校参考清单

 附件2:玉田县2025年校园选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附件3:玉田县2025年校园选聘医学类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为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621名,各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石家庄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咨询电话详见《石家庄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附件2)。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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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7日至2007年3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5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市服务且2025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4.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5.岗位条件中“驻石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

6.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7.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0.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5年3月2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第四十一条所列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不在招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不得招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3月27日9:00至4月2日17:00

缴费时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4:00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如下: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宝。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时间完成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本次招聘结合各类事业单位岗位人才需求,市直、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设为2:1,乡镇(街道)、社区招聘岗位和市区外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对开考比例为2:1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考务费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对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达到1:1即可开考。关于减少及取消招聘岗位的通告于4月8日12:00前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4月3日9:00至17:00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48号人力资源市场6楼)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审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6日9:00以后进入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登录个人账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教育类、卫生类岗位:5月10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专业科目》。

综合类岗位:5月11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专业科目》。

请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理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及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科目》分教育、卫生、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加对应科目考试,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卫生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分数×50%。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5.笔试成绩公布。5月19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笔试结束后,对考生笔试成绩在同岗位内由高分至低分进行排名,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5月22日至23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一并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报考“退役军人”“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以及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享受放宽年龄政策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报考“驻石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的驻石部队随军家属身份相关证明。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准考证打印。进入面试的考生于6月4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面试从6月7日起开考,时间、地点和场次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教育类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与答辩,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详细安排将于打印面试通知单前,在面试须知中发布。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入口处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查看个人综合成绩和是否进入体检。

4.综合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照比例加权后确定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招聘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sjz.appms.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资格条件问题拨打各招聘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复审、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在2025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而后办理聘用、入职相关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需在2025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待认定”,即可报名;在考察审档阶段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截图)或师范类“校考”合格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6.岗位信息中要求考生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在资格证信息栏备注“XX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即可报名。

7.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石家庄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石家庄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



1.石家庄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石家庄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

为满足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系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名额及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12名,其中海港医院1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https://www.tsrcw.com/hgrcw/index.aspx)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通过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限唐山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5年4月2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户籍、专业、资格证要求和身体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2日至2007年4月1日期间出生。
2.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制学位。
3.具备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须一字不差。
4.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一人只允许报名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3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医院主楼八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315-7110100转8012)。
3.报名材料: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报名表》(贴照片)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面、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一份);
(4)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另交2张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背面书写姓名);
(6)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社会事务局联合海港医院组织实施,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含试用期)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按照报名人数核减或取消对应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

五、考试内容和流程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2025年4月7日起登录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查看《笔试准考证》领取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领取并查阅。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询。
根据笔试总体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相关岗位工作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共3道题。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总成绩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布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六、体检、考核、公示、录用
(一)体检。考试程序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社会事务局结合海港医院组织,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考核由社会事务局结合海港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户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等材料;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形成考察报告向区人社局备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三)公示。拟录用人员在唐山海港开发区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或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用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海港医院结合卫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及人员管理
(一)对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由用工单位按照程序结合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二)海港医院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及年度工资增涨按照《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财政保障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薪酬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海管字〔2023〕5号)执行。

八、其他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

1.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岗位信息表

2.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卫生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报名表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满足卫健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医疗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拟面向高校毕业生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47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部分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202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1:《校园选聘院校参考清单》)。

三、选聘数额

选聘医疗技术人员47名。(详见附件2:《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各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22日至2007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

6、学历学校要求

(1)学历: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毕业生其本科学历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2)学校:

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和科研院所;

(3)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等条款。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5年3月21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药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院校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2日9:00—3月30日17:00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

frwsjrsk@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李四—丰润区人民医院—岗位1—139XXXXXXXX)。

3、报名材料

需要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附件3);

(4)岗位条件要求中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同时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简历、成绩表、奖励证书等有关材料,依据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考试现场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25年4月2日上午9:00—下午17:00

考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具体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试程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通过专业知识问答+答辩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评赋分,时间不超过20分钟。

考试结束后,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医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失信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人社部门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

(九)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允许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17731544011、0315—3125307(工作时间)


附件下载:

1、校园选聘院校参考清单

2、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3、唐山市丰润区卫健系统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一、单位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资金集中收付管理中心于2021年4月30日正式成立,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着眼强国兴军伟大事业决策组建的新质财务保障力量,是军费管理体制改革、现代后勤转型建设的重大创新。中心主要担负军委赋予的资金收付、报销结算、会计核算、合同财务监督,以及军队保险基金、住房资金管理等基本职能。
新时代、新征程,需要人才,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真诚期盼有志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青年才俊加入,一起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扬帆起航、阔步前进,共同为实现强国梦强军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军官,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中选拔,生源不足的,可适量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但本科为第一批次录取的毕业生中选拔。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三、招录条件

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截至毕业时间2025年6月30日),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截至毕业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岁(截至毕业时间2025年6月30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岁(分别截至毕业时间2025年6月30日、12月31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4岁(分别截至毕业时间2025年6月30日、12月31日)。其中,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三)身心条件。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四)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体育运动队骨干,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3月20日至3月30日,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81rc.81.cn)首页点击相关链接进入直接选拔招录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招录岗位、上传相关材料。选择岗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报名信息成功提交反馈后方为有效报名。

(二)考察筛选。军委后勤保障部对报名对象的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线上问卷与现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报名对象的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筛选确定直接选拔招录预选对象。

(三)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预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专业考评。资金集中收付管理中心成立专业考评委员会,集中考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专业考评不合格或者考评成绩一般、达不到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不得列为直接选拔招录对象。考评时间、地点待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束后另行明确。

(五)审核审批及接收入伍。在考察考评的基础上,军委后勤保障部对招录对象资格条件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研究确定拟招录对象。审批确定后,按规定组织人员报到、入伍训练、当兵锻炼和办理入伍手续。


五、招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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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温馨提示

报名人员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将保留诉诸法律权利。本次公开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考察考评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招录代理,敬请广大应届毕业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热线:010-66881780,信访举报信箱:军委后勤保障部政治工作局人力资源处,邮编:100842;举报电话:010-66886284。

附件1:玉田县2025年赴高校选聘参考清单

附件2:玉田县2025年赴高校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130人)

附件3:玉田县2025年赴高校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教育系统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唐山市曹妃甸区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高校名单

  一、选聘名额: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要求,依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教育局相关通知精神,拟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选聘在编教师12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语文2人、数学1人、英语1人,物理2人、生物1人、政治3人,地理2人。

  二、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和“985”、“211”大学(双一流)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至2007年10月之间出生)。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教师待遇:
  选聘后的待遇:正式聘用人员纳入财政全额事业编制,列入财政全额开支,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选聘方式:
  1、试讲:试讲内容: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应聘者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内容自定);现场备课10--20分钟。试讲时间:试讲时间10分钟。
  2、答辩:由招聘小组成员就教育教学相关问题,现场提问,应聘者当场作答,以考查其综合素质。最后,依两项考核内容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五、通讯地址:
  河北省玉田县城伯雍西街1665号。
  网址:http://www.hbytyz.com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15031585085;0315—6156411
  简历投递邮箱:ytyz1665@163.com

  滦州市2025年赴高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已于2025年3月7日在部分省属重点师范院校网站发布了公告,现决定2025年3月19日赴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宣讲及面试,3月22日、23日赴河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宣讲及面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

  时间:2025年3月19日8:30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与线上报名相同)。
  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需提交材料以选聘公告为准)。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3。
  河北师范大学
  时间:2025年3月22日8:00接受第一次现场报名(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与线上报名相同)。
  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需提交材料以选聘公告为准)。
  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207。
  (注:赴河北师范大学选聘教师的岗位将根据在陕西师范大学已签订的岗位数量进行相应核减)。
  2025年3月23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双选会现场接受第二次报名(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与线上报名相同)。
  (第二次现场报名岗位根据2025年3月22日签约情况核减)。

  二、面试时间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
  面试时间:2025年3月19日10:0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3。
  河北师范大学:
  2025年3月22日9:30开始第一次面试;
  2025年3月23日13:30根据第二次报名情况开始第二次面试。
  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207。

  三、面试程序
  形式:采取现场试讲形式,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
  内容:所报岗位学段现行教材中的某一节新授课,试讲内容由考生自行准备,各位考生提前备好课。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果在现场发布。

  四、选岗程序
  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中的学校,如有面试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陕西师范大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208按成绩与入选学生签订三方协议。
  河北师范大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208按成绩与入选学生签订三方协议。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7128603

01招聘岗位及人数

班主任1人。

02招聘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有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对教育事业热爱、有追求,欲通过招聘考试成为路北正式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的智慧型人才。

(二)优先条件 

1、专业对口,在校期间属于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取得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2、有特殊才能和学科特长,并取得过与之相关的个人竞赛荣誉、成绩者优先。

3、有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教学能力强者优先。

03报名流程

1、拨打联系电话:15532577733(刘老师)

2、简历投至:bianxiao-bx@163.com(注明应聘岗位)

3、 择优面试,说课(10分钟以内),特长展示。

4、报名截止时间3月17日,3月18日面试。

简历包含内容:

本人学习经历、实习经历、工作经历及取得成果、奖励;本人特长、学历,学位照片;本人二寸正面照一张、全身工作照或生活照一张;本人电话等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和户口所在地。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德才兼备,坚持民主、公开、择优,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41名(见附件1)。根据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各岗位选聘数额。


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师范大学的202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院校范围见附件2)。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曾经与相关县区签订过《河北省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六)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具有2025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八)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见附件1)。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九)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10日至2007年3月9日之间出生)。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5年3月10日,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处(http://jy.hrbnu.edu.cn/)等重点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个PDF上传至qasjszp@126.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语文教师1XXXXXXXXXX)。报名资料: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免试认定教资证明)《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迁安市2025年赴高校选聘教师报名表》。应聘人员也可以持上述报名资料到河北师范大学双选会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23日(周日)9:00-12:00,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四方广场(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面试。面试以“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根据所报学科在现行高中教材中任选一课,说课时间不超过6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位评委参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由记分员按照体操打分法汇总计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分报考岗位按照签订就业协议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不按时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取消资格,分报考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级别较高且次数较多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进行二次面试,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部分岗位签订就业协议人数少于选聘人数时,可以对选聘计划进行调整,按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政治、中学历史岗位顺序调整增加选聘人数,各岗位调整增加的选聘人数上限均为2人,按照签订就业协议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六)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考核由迁安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等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和档案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选岗

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本岗位依次进行选岗,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岗位由迁安市教育局结合招聘计划和学校师资需求在选岗前公布。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然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签订就业协议后,服务期未满三年,应聘人员单方解约的,需缴纳违约金6万元(以实际服务年限为准,每满一年减少2万元)。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各项规定。

(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及时加入微信工作群,之后相关通知在群内发布,因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5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咨询电话。教育局:03155215515,18332763989(刘老师),15833472886(李老师);人社局:03157639202,15713156070(白老师),13223151116(张老师)。


附件:

附件1迁安市2025年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迁安市2025年教师选聘院校名单.docx

附件3迁安市2025年教师选聘报名表.xlsx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5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保定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和技能等条件,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中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以岗位信息表为准),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资格证书;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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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时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服务期满(含2025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2025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2025年当年服务期满(包括在保定市服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保定市应征入伍,2024年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保定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2025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3月3日,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经历、入党、户籍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报名首日(2025年3月3日)。岗位条件中要求保定市户籍(生源地)岗位包括雄安新区户籍(生源地)和定州市户籍(生源地)。
  7.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10.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三)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5年2月28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法,每名考生在发布的招聘岗位中仅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在笔试结束后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9:00至3月10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3月11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报名系统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考生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完成网上缴费,而后在3月29日下午14:00至17:00到保定市东二环人才大厦一楼,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
  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于审核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考生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考生通过报名与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具体笔试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2024年3月24日上午10:00之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时间:
  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2:00。
  具体时间为: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或《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置在保定市区及部分县(市、区),具体考场地点、考场安排及参加考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1)考试类别: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
  (2)考试科目:
  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
  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
  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5)。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试卷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4.考试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强对考试过程的全程监管,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防控高科技设备作弊,确保考试安全。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笔试有作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对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6.考生密切关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四)资格复审
  1.在报名专题网站发布资格复审通知,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信网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审核。
  (2)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4)报考“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须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件。
  (6)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社保缴费等证明。
  (7)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2的情况,按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在本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请密切关注报名专题网站相关公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事项。
  1.面试方式和内容。
  (1)综合类、医学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2.面试考生分组。
  根据考生人数并兼顾相关情况,按照同一岗位或相同及相近学科安排在同一组的原则,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并将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那组顺延递补。
  3.面试有关要求。
  面试考点实行封闭入闱管理。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4.面试评委会组成。点击查看岗位表
  面试评委会由评委7名、合分员1名、计时员1名和监督员1名组成。评委全部实行异地选派。
  5.面试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计分,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
  6.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当天考生可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类岗位、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2)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不计总成绩。
  (3)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其次按照以下顺序: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年龄小的。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相关县(市、区)按照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包括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资格复核。考察一般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并据实做出合格与否结论,形成考察报告。
  考生接到考察通知后,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根据《聘用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
  2.此次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5.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咨询电话请查阅《保定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汇总表》(附件2)。

  七、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2.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4.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保定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汇总表
  3.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4.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5.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为做好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2025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凭当年取得的学历,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3.非普通高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申请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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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港澳台居民

1.持有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已在河北省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3.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且毕业时间不晚于2022年7月)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中职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核查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3月20日9:00至3月31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6日9:00至6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中“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2.受理范围

第一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港澳台居民,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申请人账号注册及认定信息填报,可参考 “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和“操作手册”栏目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所报名的认定机构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查看该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

未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认定材料,按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审核确认。

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须在报名中上传认定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院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请在本市认定机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公告中查看。《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录“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三)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报时,需选择户籍地、居住证申领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含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并选择该市所辖区县确认点进行材料审核确认。完成报名后,点击“注意事项”,可以查看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客户端手写签名上传。

3.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报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以及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通过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发放时间一般在认定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由各市认定机构自行发布领取公告。申请人需随时关注本市认定机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看,并按照网上填报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收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今年上半年认定取得的证书,最晚在当年8月中旬以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可查。如新取得的证书,因申请人入职时急需进行信息查询的,可与发证机关联系。

河北省各市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相关公告发布渠道,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河北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点击查询: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links/1_500.html。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或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如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如在户籍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确申请人属于该驻冀部队。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条件材料

1.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报名时,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核验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再补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扫描件进行材料审核。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补充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报名时,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5.符合认定条件的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学历信息核验,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信息经由网报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等级相关信息。

(六)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反馈各区县确认点,无需本人提交。体检结果仅在认定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背面需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用于体检表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需知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市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省级重点医学类及国家“双一流”院校选聘2025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数额
  共选聘优秀医务人员44名,其中市工人医院13名,市人民医院12名,市中医医院5名,市第二医院5名,市妇幼保健院7名,市第五医院2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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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3月7日至2007年3月6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7日至2007年3月6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第一天的时间为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用人单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资格证;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2025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3月6日起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5年3月7日-2025年4月30日
  2.报名要求:网上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也可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要求:2025年3月7日08:30至4月30日17:00。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拟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需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唐山市市直公立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唐山市工人医院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gryyrsk163@163.com,0315-3722657孙老师、0315-3722068张老师;
  唐山市人民医院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rmyyzzrsb@163.com,0315-2874949;
  唐山市中医医院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rsk8710@163.com,0315-8738710;
  唐山市第二医院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tseyrsk@163.com,0315-2058380;
  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tsfyrsk@126.com,0315-2721809;
  唐山市第五医院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tswyrsk@126.com,0315-5262802,0315-5262197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照发布的校园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在招聘现场核实。

  (四)面试
  本次校园选聘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签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指定一所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
  1.唐山市直属公立医院2025年校园选聘岗位信息表

玉田县第三中学是玉田县规模最大的公办初级中学。学校位于玉田县城东,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现诚聘生物、地理、道法、历史学科代课教师以及政教处教育管理人员若干名。

一、应聘各学科代课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是已经大学毕业的,不招收未毕业的实习生)。

2.有对应学科的教学经验。

3.爱岗敬业,可以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薪资待遇按照上级部门统一的标准执行。报名截至3月14日,报名从速!

二、应聘政教处教育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是已经大学毕业的,不招收未毕业的实习生)。

2.爱岗敬业,可以胜任教育管理岗位工作。

政教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早晚、课间以及就餐期间等时段学生的引导管理工作。

薪资待遇按照上级部门统一的标准执行。报名截至3月14日,报名从速!

三、报名电话:

7767556(限上午8点到11点之间,下午13点到17点之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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