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河北省户籍。
2.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2025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凭当年取得的学历,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3.非普通高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申请认定。
1.持有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已在河北省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3.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且毕业时间不晚于2022年7月)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中职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核查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时间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3月20日9:00至3月31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6日9:00至6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中“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2.受理范围
第一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港澳台居民,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申请人账号注册及认定信息填报,可参考 “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和“操作手册”栏目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仔细阅读所报名的认定机构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查看该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
未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认定材料,按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审核确认。
参与“全程网办”的申请人,须在报名中上传认定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体检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院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请在本市认定机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公告中查看。《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录“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三)认定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报时,需选择户籍地、居住证申领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含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并选择该市所辖区县确认点进行材料审核确认。完成报名后,点击“注意事项”,可以查看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客户端手写签名上传。
3.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报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以及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通过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发放时间一般在认定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由各市认定机构自行发布领取公告。申请人需随时关注本市认定机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看,并按照网上填报方式现场领取或邮寄收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今年上半年认定取得的证书,最晚在当年8月中旬以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可查。如新取得的证书,因申请人入职时急需进行信息查询的,可与发证机关联系。
河北省各市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相关公告发布渠道,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中“河北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点击查询: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links/1_500.html。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或网上审核需上传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如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如在户籍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冀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确申请人属于该驻冀部队。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条件材料
1.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报名时,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核验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再补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扫描件进行材料审核。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补充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报名时,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5.符合认定条件的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学历信息核验,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信息经由网报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等级相关信息。
(六)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反馈各区县确认点,无需本人提交。体检结果仅在认定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背面需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用于体检表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其他需知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市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和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省级重点医学类及国家“双一流”院校选聘2025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5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数额
共选聘优秀医务人员44名,其中市工人医院13名,市人民医院12名,市中医医院5名,市第二医院5名,市妇幼保健院7名,市第五医院2名。(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玉田县第三中学是玉田县规模最大的公办初级中学。学校位于玉田县城东,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现诚聘生物、地理、道法、历史学科代课教师以及政教处教育管理人员若干名。
一、应聘各学科代课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是已经大学毕业的,不招收未毕业的实习生)。
2.有对应学科的教学经验。
3.爱岗敬业,可以胜任一线教学工作。
薪资待遇按照上级部门统一的标准执行。报名截至3月14日,报名从速!
二、应聘政教处教育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男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是已经大学毕业的,不招收未毕业的实习生)。
2.爱岗敬业,可以胜任教育管理岗位工作。
政教处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早晚、课间以及就餐期间等时段学生的引导管理工作。
薪资待遇按照上级部门统一的标准执行。报名截至3月14日,报名从速!
三、报名电话:
7767556(限上午8点到11点之间,下午13点到17点之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3名;
物理、历史、化学、生物、政治、地理教师各2名;
初中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1名。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优良、敬业爱生;
2.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热爱教育教学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沟通表达能力强、擅长与学生及家长进行沟通交流;
4.与应聘学科一致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有教学经验者和班主任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有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
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5.中共党员、985、211院校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
6.非应届毕业生从事学校教学工作三年以上,有毕业班教学经验且成绩突出者;
7.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优先考虑;省、市、县(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名师优先考虑。
三|教师待遇
1. 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年薪8-15万;
2. 有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年薪10-30万,优秀者可达年薪40万,特级教师面议;
3. 有高三、初三教学经验者待遇从优;
4. 签订正式工作合同,享受五险一金;
5. 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6. 教师子女就读学校,实行减免政策;
7. 免费提供公寓住宿(独立卫浴)、享受福利性的教工食堂;
8. 在职教师享带薪寒暑假、休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上岗时间
2025年8月15日
五|简历提交
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以下邮箱
jshizhaopin@163.com
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毕业时间-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如:张三-高中数学-202406-硕士-**师范大学-数学。学校审核后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试讲、面试时间,请保持电话畅通。
联系方式
陈老师 13315509206(微信同号)
兰老师 18640753615(微信同号)
郑老师 16710400022(微信同号)
学校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新城行知路29号(华北理工大学斜对面)
为进一步提升海港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教人〔2024〕9号)文件精神,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师范大学的2025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选聘教师1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师范大学的2025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附件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158号)精神,曾经与相关县区签订过《河北省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毕业生,其中本科学历应为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教师14名。具体岗位要求和选聘数量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选聘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和选聘计划数额剩余量,多次赴多所高校开展选聘工作。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2月24日至2007年2月23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拟于2025年2月底至2025年8月底派选聘工作小组陆续到选聘范围内的高校组织现场选聘活动。现将选聘事宜公布如下(如有剩余选聘计划参照此程序开展补选):
(一)信息发布
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hrbnu.edu.cn/)等选聘范围内大学网站发布选聘公告。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在上述两个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邮箱报名:公告发布时起-2025年3月6日下午16:30 。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hgjykx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李四-岗位2-139XXXXXXXX)。
邮箱报名材料将在1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审核,请注意查看邮箱并保持移动电话畅通。请考生合理安排邮箱报名时间,以免耽误现场资格复审;另为防止网络拥堵,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点发送报名材料。邮箱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添加“海港区教师选聘微信群”。
(2)现场报名
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9:30-下午16:30(上午9:00-9:30宣讲)。
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北门进入)公教楼B109。
选聘咨询电话:0315-29107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扫描件一份。
(2)2025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报名表》手签字版扫描件(附件3)。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登记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一份。
(6)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一份。
注: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资格复审人员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1)邮箱报名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9:30-下午16:30。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添加“海港区教师选聘微信群”。
(三)面试
面试采取线下测试办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3月12日起,视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具体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北门进入)公教楼A402。
具体面试注意事项将于2025年3月11日晚在“海港区教师选聘微信群”发布,请注意关注。
试讲内容均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题目自行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实践运用等,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由评委提问1-3个问题,时长不超过5分钟。
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评委当场赋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张贴于考场外显著位置。
(四)拟聘用人选确定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协议书。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通过“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hrbnu.edu.cn/)公布,请及时关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核由用人单位联合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hrbnu.edu.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同时,符合兑现“唐山凤凰英才”5.0政策和“海港引才政策十四条”补贴的人员,可以按要求申领。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协议书、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本公告解释权限归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院校名单.doc
附件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报名表.xls
附件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登记汇总表.xlsx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图书馆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图书馆(河北省古籍保护中心、河北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中心)是全省唯一省级综合性研究型图书馆,承担着“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职能,主要职责包括:收集、整理、加工、保管各类文献信息资源;开展全省古籍文献(含民国文献)的搜集整理、普查登记、保护修复、古籍保护成果推广、古籍文献的宣传与服务、开发与利用;向社会提供书刊、阅览、信息咨询、音像资料视听、数字文献借阅与加工、互联网浏览、培训辅导、公益性讲座与展览、旅游融合服务项目等公共文化服务;联合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开展特色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服务推广;承担全省基层图书馆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图书馆管理和公共服务研究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9年3月3日至2007年3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河北省图书馆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3月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河北省图书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省图书馆官网(www.helib.net)公布,并在河北省图书馆馆务公示栏张贴。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省图书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图书馆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图书馆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图书馆网站(www.helib.net)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和接收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7593035(河北省图书馆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885804(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文化和旅游厅纪检监察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图书馆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3.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4.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5.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税收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
招聘岗位信息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学及信息技术、信息资源管理、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工商管理、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经济及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等相关学科和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博士博士后人才引进待遇
1.博士博士后人才分类及待遇
2.博士津贴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博士津贴1500元,博士津贴发放期限为5年。
3.校聘副教授待遇引进的博士自起薪之日两年内特聘为副教授职称,校内的奖励绩效工资执行副教授标准,教学科研业绩按副教授考核。
4.唐山市人才政策5.0相应待遇引进的博士办理唐山凤凰英才卡,享受相应待遇;给予落户购房人员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或每月生活补贴3000元(发放5年)。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二选一。
应聘方式
请将本人简历投递至电子邮箱:tsxydsxy@163.com,邮件名称为“博士: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0315-2792009
联系人:张老师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9号唐山学院电子商务学院(邮编063000)
招聘岗位
报名程序
一、报名
(一)提交资料
1.应聘材料:关注微信公众号(唐山中心医院),点击信息查询→招聘专区,下载报名登记表、简历模板,并按要求填写。
附件1:唐山中心医院简历模板(2024).docx
附件2:唐山中心医院报名表(2024).xlsx
2.证明材料: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生需学校证明)、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
3.应聘者应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性。
(二)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
将应聘简历及证明材料一同投递邮箱tszxyyrs@163.com,邮件发送主题为: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姓名-年龄。(邮件主题未按规定填写,报名不成功)
电 话:0315-6271032
邮 箱:tszxyyrs@163.com
联系地址:唐山中心医院办公楼四层 人力资源部
(三)报名时间:
发布之日起额满为止。
二、筛选及考核
(一)线上资格审核:将从报名人数中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考核。
(二)资格审核后以电话、短信通知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敬请留意。
(三)现场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四)体检。
三、聘用
(一)被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按照要求缴纳五险一金。
(三)试用期为6个月。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唐山中心医院所有
招聘岗位及要求
全年招聘临床医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见《玉田县医院2025年度重点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出现报名人员较多情况,视实际情况适当突破录用数额)。
注:以上招聘条件中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的、有规培证的、研究生学历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适当放宽。
报名和录取方式
(一)采取投递报名资料到医院邮箱ytxyyrlzyk@163.com或扫描右侧二维码方式。通过初审人员适时进行面试等程序后择优录用(应届生需毕业后带毕业证等证件上岗)。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人员、已获取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等人员优先录用。
(二)在各院校双选会现场参加应聘的应往届毕业生,经现场简要面试后合格的,医院、毕业生双方签订《玉田县医院2025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意向书》。已签订此意向书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可带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优先上岗,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
入职工资待遇
(一)国家“双一流”或省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生
在院校双选会现场统一进行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纳入事业编制,录用为国家干部。月薪酬总额根据专业类别、有无执业资格和科室业务差异等约为8200-18000元。
1、按正式国家干部落实相应级别工资待遇;
2、享受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等“五险”;
3、已取得规培证书或执业资格的另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奖,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享受医院一定比例平均绩效奖;
4、享受加班费、夜班费、岗位津贴、节日加班补贴、年终奖、年度考核奖、取暖费以及工会会员等各项福利待遇。
5、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另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购房补贴。
(二)非省重点及以上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经面试合格后履行体检、录用等手续。月薪酬总额根据专业类别、有无执业资格和科室业务差异约为7500-17500元。
1、参照国家干部待遇政策落实相应级别工资待遇;
2、享受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等“五险”;结合上级有关部门逐步落实职业年金;
3、已取得规培证书或执业资格的另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奖,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享受科室一定比例的绩效奖;
4、享受加班费、夜班费、岗位津贴、节日加班补贴、年终奖、年度考核奖、取暖费以及工会会员等各项福利待遇;
5、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另分别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购房补贴;
6、可考取执业医师类别人员优先报名参加当地组织的统一入编考试,考试通过的纳入事业编制、录用为国家干部;
7、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人员按相应职称落实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准专家或专家型人才(由院招聘领导小组评估认定)待遇面议,确有专长的直接聘用(试用)为主诊医师、上岗主治医师直至学科带头人。
8、以上未尽事宜按医院有关政策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归玉田县医院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0315-6158018
联系人:人力资源科张主任
为进一步提升海港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教人〔2024〕9号)文件精神,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师范大学的2025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选聘教师14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师范大学的2025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附件1)。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158号)精神,曾经与相关县区签订过《河北省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2025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5届毕业生,其中本科学历应为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教师14名。具体岗位要求和选聘数量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选聘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和选聘计划数额剩余量,多次赴多所高校开展选聘工作。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2月24日至2007年2月23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5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拟于2025年2月底至2025年8月底派选聘工作小组陆续到选聘范围内的高校组织现场选聘活动。现将选聘事宜公布如下(如有剩余选聘计划参照此程序开展补选):
(一)信息发布
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hrbnu.edu.cn/)等选聘范围内大学网站发布选聘公告。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也将在上述两个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邮箱报名:公告发布时起-2025年3月6日下午16:30 。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hgjykx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李四-岗位2-139XXXXXXXX)。
邮箱报名材料将在1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审核,请注意查看邮箱并保持移动电话畅通。请考生合理安排邮箱报名时间,以免耽误现场资格复审;另为防止网络拥堵,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点发送报名材料。邮箱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添加“海港区教师选聘微信群”。
现场报名
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9:30-下午16:30(上午9:00-9:30宣讲)。
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北门进入)公教楼B109。
选聘咨询电话:0315-291070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扫描件一份。
(2)2025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报名表》手签字版扫描件(附件3)。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登记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一份。
(6)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一份。
注: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资格复审人员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提供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1)邮箱报名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9:30-下午16:30。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现场报名的考生当场告知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添加“海港区教师选聘微信群”。
(三)面试
面试采取线下测试办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3月12日起,视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具体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北门进入)公教楼A402。
具体面试注意事项将于2025年3月11日晚在“海港区教师选聘微信群”发布,请注意关注。
试讲内容均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题目自行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实践运用等,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由评委提问1-3个问题,时长不超过5分钟。
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评委当场赋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张贴于考场外显著位置。
(四)拟聘用人选确定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协议书。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通过“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hrbnu.edu.cn/)公布,请及时关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核由用人单位联合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s://hebtu.jysd.com/),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hrbnu.edu.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同时,符合兑现“唐山凤凰英才”5.0政策和“海港引才政策十四条”补贴的人员,可以按要求申领。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协议书、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本公告解释权限归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院校名单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报名表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5年高级中学教师选聘登记汇总表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直辖市)师范大学的2025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文件精神,曾经与相关县区签订过“河北省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一、招聘岗位:
零售信贷客户经理助理(丰南支行)1名。
二、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岗位要求:
1.协助对客户推荐我行零售信贷产品及功能(含小微业务);
2.协助对客户进行营销,受理客户贷款申请;
3.协助对客户开展贷前调查工作;
4.协助对客户开展零售交叉销售;
5.配合总分行开展贷后管理任务。
(二)招聘要求:
1.年龄:30周岁(含)以下;
2.学历: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经济类、管理类等专业优先;
3.要求:有较强的口头、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富有亲和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责任感强及团队合作精神强,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三)薪资待遇:
岗位工资+绩效奖金(1700+上不封顶的绩效)、五险一金、补贴,带薪年假、餐补、定期体检、工装 (底薪每满一年涨200,最多涨到2300)
三、报名须知
请将报名表(附件一)发送至邮箱tssc123@cmbchina.com
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2025年3月31日(招满截止)
不得擅自更改报名表格式,必须为word文档格式表内容均为必填项,没有的可以填“无”。例:以“招商银行+姓名”的方式命名并以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招商银行+姓名”如“招商银行+张某某”发送至报名邮箱tssc123@cmbchina.com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330537961
附件1:报名表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河北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省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详见《2025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河北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河北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驻冀的市级及以下单位、省驻市的市级及以下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级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8.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2月(含2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为1年。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前文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级、本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河北党建网(http://www.hebdj.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www.hebpta.com.cn)查询遴选职位信息,具体见《职位表》,职位条件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报考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311—87908375。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2日9:00至2月27日12:00。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选调生除报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还可自愿选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
3.报名人员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
4.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5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内容须与报名信息一致。
5.报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任免机关为地方党委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报名推荐表》须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内容及盖章清晰,不大于3M),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6.“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
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遴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遴选资格。有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18:00。省直遴选机关由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一般情况下,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四)职位核减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委组织部批准,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并于2月28日11:00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调整职位计划的通知。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职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月28日11:00-15: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2月28日17:00前按时完成资格审核。改报时间截止(2月28日15: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按照各考点要求进入考场。
打印时间:3月14日8:00至3月16日8:30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二)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
(三)公布笔试成绩
2025年3月2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个别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报考面向所有公务员遴选职位和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选调生,如均入围面试,则只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五、面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遴选机关网站查看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遴选机关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二)面试公告
原则上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遴选机关网站面试公告。
(三)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遴选机关根据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具体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遴选机关应及时公布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60%。
六、体检与考察
遴选机关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工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遴选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一般在面试结束后进行。
(二)考察
遴选机关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是否需要回避、有无服务年限要求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遴选机关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机关名称、职位、拟任职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级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且对拟任职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的,在遴选机关明确的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
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
1.2025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各遴选机关网站、联系电话.xls
3.2025年度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doc
请报名的毕业生带好报名材料准时到报名地点报名。
请报名的毕业生带好报名材料准时到报名地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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