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以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统称为艺术类专业。符合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按艺术报名,报名办法按照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文件执行。未按“艺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有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身体条件、选科要求或其他方面特殊要求,考生未按高校要求报考而未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招生计划
河北省艺术类招生分声乐统考、器乐统考、舞蹈统考、美术统考、声乐校考、器乐校考、舞蹈校考、美术校考、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书法学校际联考、播音与主持艺术校际联考、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际联考、统考未涉及的校考等14个招考类型。
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如高校艺术类专业确需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在教育部来源计划中明确选科要求。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三种形式:一是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二是高校联合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际联考);三是高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中,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的,也可参加校际联考和校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的,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一)统考
河北省对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专业实行统考。美术类专业统考由河北师范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市;音乐类专业统考由河北经贸大学具体组织实施;舞蹈类专业统考由保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美术类统考大纲参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大纲》执行,音乐类、舞蹈类统考大纲分别按2018年公布的《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统考大纲及说明》执行。考生须按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艺术类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不能跨类报考及录取。
1.美术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300分)
素描(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等写生或默写。
速写(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单体或组合)动态或静态写生、慢写或默写等。
色彩(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考试范围:人物头像、静物写生或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默写。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美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创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数字影像设计、时尚品设计、舞台艺术设计、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专业。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民族传统技艺、影视动画、影视多媒体技术等专业。
其中摄影、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本科专业,动漫设计、游戏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美容美体艺术、摄影与摄像艺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和影视动画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美术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美术类招生的,须在教育部艺术交互系统设置时说明,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14时,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专业测试”栏目查询缴费办法并缴纳美术类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美术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22年11月27日14时至12月3日,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3日,素描8:00-11:00,速写11:15-11:45,色彩14:00-16:30。
考试地点: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④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2.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声乐统考和器乐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艺术类别和艺术统考细项参加相应的专项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练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相应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作曲技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录音技术与艺术等专科专业,一般应按音乐类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专业不按音乐类招生的,须在教育部艺术交互系统设置时说明,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或通过河北经贸大学财务信息网登录考试报名缴费平台,核对显示的“考生号、姓名”无误后,按“二选一”要求填报专项测试信息(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两首测试曲目及相关信息,待测试日候考时由计算机随机选取其中一首用于测试)并在网上缴纳音乐类专业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音乐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s://hbyytk.hueb.edu.cn:8083)下载本人《准考证》。
③考试时间、地点
乐理、练耳测试时间、地点
声乐考生测试时间:2022年12月19日13:30-14:00测试乐理,14:00-14:20测试练耳。
器乐考生测试时间:2022年12月19日16:30-17:00测试乐理,17:00-17:20测试练耳。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专项、视唱测试时间、地点
器乐考生自2022年12月11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声乐考生自2022年12月20日起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测试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音乐楼(校医院对面)。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音乐类专业统考。对拒不按“二选一”规则参加测试的考生(如测试时所报二首测试曲目经专家鉴定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时计算机随机选取的曲目参加测试的),其专项测试成绩按0分处理。
④河北经贸大学咨询电话:0311-87655611。
3.舞蹈类专业统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专项(舞蹈基本功能力测试65分,舞蹈技巧测试30分,个人作品表演55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舞蹈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与编导等专业。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
⑶考试安排
①缴费办法
2022年12月5日至12月9日,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后六位登录“保定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bdxyjfpt.bdu.edu.cn/xysf/)缴费。登录成功后,须认真核实个人信息,然后点击“其他缴费”,按系统提示缴纳舞蹈类专业考试费(不能使用支付宝和信用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专业考试,不能参加本年度舞蹈类专业统考。
②下载《准考证》
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舞蹈类专业统考考生登录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bdu.edu.cn)下载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须认真阅读考试须知和注意事项,须填报舞蹈专项测试中“个人作品表演”的作品名称等信息。
③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1日开始测试,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保定学院音乐楼(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舞蹈类专业统考。
④保定学院咨询电话:0312-5972065。
(二)校际联考
1.经省内院校协商决定, 2023年继续组织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表演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五类专业的校际联考工作。承办院校具体负责该类考试的命题、组考、成绩发布及复核等工作。2023年各类校际联考承办院校分别为:河北大学承办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测试(咨询电话:0312-5079698);河北地质大学承办播音与主持艺术测试(咨询电话:0311-87207400);河北科技大学承办服装表演类测试(咨询电话:0311-81668135);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办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测试(咨询电话:0314-2370333)。各类别校际联考考试安排、成绩发布等事项详见各承办院校发布的校际联考报考公告。
2.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际联考各类别涉及专业如下:
(1)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音乐剧、影视编导、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等专业;
(2)书法学:书法学、书画艺术等专业;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等专业;
(4)服装表演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时尚表演与传播等专业;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专业。
(三)校考
1.我省省统考已涉及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
2.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我省不统一组织此类专业统考。
3.高校组织校考的时间、地点、要求等由高校负责公布,考生可直接向高校咨询。
4.考生报考我省艺术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如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于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省统考。
(四)专业考试成绩有关规定
1.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省内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属统考类别涉及到的,录取时必须使用河北省统考成绩(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凡校际联考涉及的专业,省内院校必须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欢迎省外高校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省外高校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省内高校直接使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无需考生校际联考成绩合格。
3.高校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对于我省统考涉及到的,须在相应类别统考合格(其中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基础上使用高校校考成绩;对于我省统考涉及不到的,直接使用高校校考成绩。校考专业合格标准由高校自行确定,校考专业成绩由高校负责通知考生。
4.2023年1月15日前公布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并确定专业统考合格标准(按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届时美术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音乐类专业考生登录河北经贸大学考试报名缴费平台(网址:https://hbyytk.hueb.edu.cn:8083)、舞蹈类专业考生登录保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zsxx.bdu.edu.cn)查询省统考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单科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
5.省统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当次成绩有异议,须在承办院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考生试卷或考试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评、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
6.2023年我省仍不发放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和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如需要《报考证》,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信息查询”模块,自行查询打印《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个人信息表》。
四、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须从历史、物理2门首选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再选科目中选择2门参加考试。其中,历史、物理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五、批次和志愿设置
艺术类招生分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两个批次。每次志愿填报时(集中填报志愿或征集志愿),同一批次只能选择一个招考类型填报,各招考类型不能同时兼报。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符合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一)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小批次,分段依次录取。
1.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高校、参照执行高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原“211工程”高校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统考和校际联考等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2.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并执行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
3.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除本科提前批A段、B段以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二)专科提前批。包括艺术类专科专业。分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两种模式。其中,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实行以“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1个“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最多可填报70个志愿;使用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顺序志愿模式,设1次集中填报志愿和1次征集志愿,每次可填报1所学校,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
六、录取
(一)高校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相应专业考试合格。部分无须专业考试,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艺术统考未涉及的校考专业除外。
(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可按教育部规定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投档规则。艺术类一般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一起投档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结合高校有关要求投档。
1.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高校审阅,由高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原则,将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结合高校各专业(类)要求,依据高校各专业(类)调档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1)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学、服装表演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其中,美术类专业满分300分,音乐类(含声乐类和器乐类)、舞蹈类、书法学、服装表演类专业满分均为200分。
(2)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均为200分。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投档,综合成绩即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录取原则由高校根据实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录取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省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档后,高校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事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
2.使用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部分无须专业考试,直接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的艺术统考未涉及的校考专业除外),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限制)档案全部提供给考生报考高校审阅,由高校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其中报考我省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
3.按教育部规定,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对上述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河北省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七、违规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违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对在河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档案。对在考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二)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和校际联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有关高校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八、其他
(一)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考生应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和各组考院校相关公告,及时掌握考点所在地新的疫情变化、防控规定和专业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二)参加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三)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相关政策要求如有变化,以最新公告内容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我省年度招生文件执行。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22年全国成人高考于11月5日至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史地综合。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综合。
(二)高起专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
理科:语文、数学、英语。
(三)专升本
专升本考试科目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分别为:
(四)各考试科目依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制订的2020年版考试大纲命题。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考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五)根据教育部规定,成人高校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河北省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时间为10月22日、23日,具体日期及加试科目、加试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招生学校网站。凡未进行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为艺术、体育类专业。
二、打印《准考证》
自10月28日起,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首页右侧“成人高考信息服务”进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信息服务平台”,选择“准考证打印及查询”,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和姓名,核对《准考证》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2022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成人高考和入学报到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其他有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报告。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部分,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
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我们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我们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加快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文字 | 据新华网文字实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的通知
教师厅函〔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19〕4号)部署安排,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创新团队建设目标任务
创新团队建设是加快职业教育和“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举措,要按照“政府统筹与分级创建相结合、学校自主建设与校际校企协同发展相结合、个人成长与团队发展相结合、团队建设与教学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突出示范引领、建优扶强、协同创新、促进改革,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特点和学校骨干专业(群),因地制宜做好省级、校级创新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与国家级创新团队协同发展、组网融通,着力打造一批德技双馨、创新协作、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形成“双师”团队建设范式,为全面提高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强有力的师资支撑。
二、强化创新团队教师能力建设
创新团队建设要把教师能力提升作为核心任务,加强专项培训。将“双高”院校等优质高校专业资源、国家级创新团队建设模式经验和培训基地特色优势融合整合,形成符合创新团队建设需求和发展规律的培训模式和课程体系。要重点围绕师德师风、“三全育人”、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课程体系重构、课程开发技术、模块化教学设计实施等内容,突出创新团队自身建设和共同体协作的方法路径,通过全程伴随式培训和指导帮带,全方位提高创新团队教师能力素质。要优先保障创新团队教师企业实践,充分利用各级企业实践基地和对口企业,通过参加技能培训、兼职锻炼、参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实习实训指导和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每年累计时长不少于1个月,且尽量连续实施。
三、形成创新团队建设范式
创新团队建设要突出模式方式、制度机制、构成分工等内涵建设,形成团队自身的建设范式。创新团队成员应包括公共课、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企业兼职教师,“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成员构成要科学合理且相对稳定,充分考虑职称、年龄、专业等因素,调整比例不应超过30%。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专业带头人,具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能力和丰富的教改经验,不得随意更换。国家级创新团队负责人调整,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要指导学校利用好校内外资源,全过程参与,逐段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探索形成创新团队建设机制、运行模式和管理制度。
四、突出创新团队模块化教学模式
创新团队建设要打破学科教学传统模式,把模块化教学作为重要内容,探索创新项目式教学、情境式教学。要将行业企业融入建设周期,全过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重构、模块化教学设计实施等。要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职业岗位(群)能力要求和相关职业标准,不断开发和完善课程标准。要打破原有的专业课程体系框架,基于职业工作过程重构。要积极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优质课程等资源纳入专业课程教学,研究制订专业能力模块化课程设置方案,将每个专业划分为若干核心模块单元。要做好课程总体设计,创新团队教师集体备课、协同教研,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形成各具特色的教学风格,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效果。
五、加强创新团队协作共同体建设
创新团队建设要加强校际协同和校企深度合作,促进“双元”育人。要按照专业领域,由若干创新团队立项院校、创新团队培训基地,以及科研院所、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共同组建协作共同体,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工作章程,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成员分工,加强人员交流、研究合作、资源共享,在团队建设、师资培养、教学改革等方面协同创新。应充分发挥国家级创新团队立项院校协作共同体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吸纳相同专业领域的省级、校级创新团队参与,形成该专业领域的创新团队协作网络,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专业教学改革。
六、加大创新团队建设保障力度
各地各校应将创新团队建设纳入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加强支持保障。应制定本级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管理办法,明确负责部门和分管领导,出台支持政策,建立奖惩机制,把创新团队建设列为对应级别的重点科研项目,支持各级创新团队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鼓励创新团队通过校企合作、科研项目、社会服务等途径积极筹措发展资金。在考核评价、职称晋升、“双师型”教师认定等个人发展,以及学历提升、境内外访学研修等专业发展方面,要将参与创新团队情况作为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各地各校要利用好教师发展中心(培训中心),为创新团队建设和团队教师发展提供平台支持。
七、加强创新团队建设的检查验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内创新团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以及对区域内国家级创新团队建设的全过程督促检查和质量监控。学校为创新团队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保证建设质量和效果。各地各校在创新团队建设过程中,要突出可复制推广的团队建设范式、团队教师能力提升、模块化教学模式运用、专业建设成果等重点任务。各地各校要建立本级创新团队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偏离目标任务、建设效果较差的,应实行动态调整。建设期满后,要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验收,经验做法和建设成果要凝练总结、推广应用,不达标的应视情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各地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认真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联系人: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孙晓虎、吴国庆;
电话:010—66097715、66097080;
电子邮箱:fz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0日
23日,农历秋分,恰逢第五个“中国农民丰收节”,沃野千里尽显丰收的中国。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基础靠教育。其中,职业教育具有服务乡村振兴的独特优势。数据显示,全国职业院校70%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全国1.23万所职业院校开设的1300余个专业和12余万个专业点,基本覆盖乡村振兴各个领域。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既是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重大发展机遇。
事实上,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不断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在支持“三农”发展上持续强化涉农职业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力度。然而面对覆盖面更广、要求更高的乡村振兴目标,职业教育应如何发挥比较优势,创新“三农”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23日,全国政协“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双周协商座谈会在京召开,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坐在一起,深入互动交流,为职业教育赋能乡村振兴建言资政、凝聚共识。
“为做好本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准备工作,全国政协副主席辜胜阻率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民建中央调研组进行了线上线下调研,广泛多层次地组织了多场座谈。”座谈会现场,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民建中央专职副主席吴晓青从调研情况说开去。
调研显示,由于涉农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与涉农职业教育本身的公益性、外部性不完全匹配,“招不来、留不住、下不去、用不上”现象仍然突出。吴晓青认为,当前要从服务基础产业、保障民生、维护国家安全、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涉农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涉农职业教育政策导向调整为从公益性和外部性出发,以政府买单为主,社会资源有效引入为辅,并建立完善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江苏省政协主席张义珍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提出,涉农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要加大政策统筹力度,强化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
“建议将职业教育培养乡村实用人才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涉农职业教育投入力度,严格落实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政策、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政策等。”张义珍提出,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的统筹,支持发展技工教育,制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成果融通互认等,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制度机制。
在调研中,委员们发现,当前的职业教育发展多是供给驱动,有时难免动力不足。
全国政协常委,黑龙江省副省长孙东生提出,促进职业教育精准赋能乡村振兴,需要加速从供给驱动向需求驱动的转变。“建议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遴选具备条件的农业大省,部省共建一批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发展试验区,针对不同地区打造差异化的实践路径。”
孙东生建议,加大对农业大省和粮食主产区县域职业学校的支持力度,支持省级层面向下延伸教育教学资源,在特色村屯建设职业教育实践田、实践站、实践点,有针对性打造一批“接地气”的培养培训项目。
金秋9月,又是一年入学季。怀揣各自梦想的年轻人走进校园,通过所学专业铺陈着未来之路。
“陕西省2019年农林牧渔类本专科在校生仅为7700余人,占比3%,毕业生1900余人,对口就业率39%,涉农教育受重视程度与农业基础性地位不匹配。”全国政协常委,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李冬玉提及的状况颇具普遍性。
与之相对应,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294所,开设农林牧渔类专业36个,而开设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管理、棉花加工与检验、航海捕捞等14个专业的学校还不到10所。
涉农学科与学农人数“双萎缩”,涉农学科的吸引力到底在哪里?毋庸置疑,好就业就有吸引力,精准对接乡村振兴需要就有吸引力。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李冬玉建议,要支持涉农中职学校布局新产业新业态急需涉农专业,联合企业面向农村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围绕劳动力市场紧缺工种,联合开设订单班、定向班、冠名班等,实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跨区域协作。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借鉴‘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政策,设立‘公费农科生’专项招生计划,由涉农高职院校负责实施,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服务农村基层。”中华职业教育社党组书记、总干事方乃纯为“如何留人”提出了定向培养的建议。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大学工学院教授韩鲁佳看来,智慧农业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全链条生产要素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新形态,是未来农业竞争的制高点。
“既懂农业又掌握新一代信息技术,不仅会种地而且‘慧’种地的智慧农业实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更长学制。”韩鲁佳建议,以智慧农业专业群建设为发力点,优先支持高水平涉农职业院校开展本科层次现代种业、智慧园艺、智慧养殖、智能农业装备等专业建设,同时面向国家粮食和农业主产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统一规划招生、培养和使用,实施单考单招、定制培养、政府买单、定向就业,加快培养“用得上、留得住、能力强”的技能型人才。
会议现场,全国政协委员,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苏华向大家分享了另外一组数据:2020年全国农民工留乡或二次返乡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1.1%,服务返乡人员培训是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
“要着力构建返乡人员培训体系,把返乡人员需要的职业培训送到家门口,使返乡人员掌握乡村急需的实用技术,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同时灵活设置专业,建设乡村振兴相关的骨干专业群,鼓励涉农职业院校扩大职教高考本科招生比例,培养高素质农民。”苏华认为。
如果说,返乡人员是职业教育的重点人群之一,全国政协常委,湖北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郭跃进在调研中还发现了另外一个重点。
“我们发现,一个行政村中只要有3至5名懂农的骨干带头干,产业就可以兴旺,集体经济就有希望。”郭跃进提到的“骨干”指的是村级“两委”班子成员和乡村致富带头人等,他们在政治上可靠,有带领村民致富的愿望,要依托职业院校开展常态化乡村振兴骨干专业培训行动,全面提升其专业素质和能力,尽快成为乡村振兴带头人。
事实上,近年来职业教育的地位不断提升。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国“一体两翼”的现代教育体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对此更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
全国政协委员,济南市副市长王桂英带了来自山东的职业教育实践。2020年开始,教育部和山东省达成省部共建国家职教高地的共识,山东遴选60多所县域优质中职举办五年制高职,如今山东县域办高职成效明显,减少了中职升高职带来毕业生外流问题,培养了一批在家门口的致富能手。
“从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布局看,更多倾向于地级以上城市。但调研中发现,一些有条件的大县、强县和特色县都有开办高职教育的愿望。”王桂英建议,对一些经济、人口和农业大省,分级分类试点,可以将高职设置权完全放到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支持一些有需求、有条件的县域将优质中职办成高职,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社区教育、技术推广、技能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高职院校,更有利于学生留在本地就业创业。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没有高素质的教师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新余学院院长张玉清来自教育一线,在他看来,要强化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师资力量建设,针对乡村振兴有关专业和岗位配齐配足不同层次专兼结合的职教专任教师,建立推广教授制度,“扩大职业院校涉农专业师资招聘自主权,对涉农专业教师的职称评定、编制管理、经费保障上给予适当倾斜。”张玉清提出。
对于职业教育而言,产教融合是其办学的本质特征,强化产科教深度融合,系统深化教学改革,是提升涉农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切入点。
全国政协常委,青海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王绚对此深以为然,她提出,要加强各级教育、人社等部门培养培训与乡村振兴产业规划的衔接,加强行业、产业、就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落实校企合作相关政策,支持西部涉农职业教育提升,对口帮扶省份产业、院校、培训机构一齐发力,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贡献力量。”
丰收的田野是最美的画卷,随着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能力的提高,这希望的田野一定会迎来越来越多的建设者。
来源:《人民政协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本着以生为本、更好为考生服务的原则,河北教育考试院决定调整《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出具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09级及以后考生:自2022年9月1日起,成绩证明可由考生网上下载、自行打印。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高中学考信息服务”条目,或直接登录网站进入成绩查询页面,核实本人信息后,自行下载打印,成绩证明右下角印章为“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专用章”,打印后不再加盖公章。
1995级至2008级考生:因2008级及以前考生未统一采集考生身份信息,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供考籍号(即准考证号)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提出全面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其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中考总分为800分。
全面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将初中毕业考试、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
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目前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部分组成,分开举行。毕业考试是合格性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升学考试是选拔性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组织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传统意义上的中考,一般是指升学考试。
这次提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将毕业考试和升学招生考试合二为一,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
都考哪些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所设定的初中阶段国家课程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其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列为考试科目;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列为考查科目。
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地理4科书面闭卷笔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科书面开卷笔试;物理、化学、生物学3科书面闭卷笔试与实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信息科技上机考试;体育与健康过程性考核与现场测试相结合;考查科目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结果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全科开考”是否会增加学生学业负担?
“全科开考”是国家统一要求。教育部明确规定,要把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同时,“全科开考”是保证初中教学质量的需要。通过“全科开考”,引导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倾向,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
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重点考虑了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减负”的关系,防止增加学生学业负担。主要是通过考试内容调整、难度控制、时间安排及考试组织方式的改变,引导学校深化课程改革,从源头上减轻学生的备考任务,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考试压力。
一是在考试内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严格以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考查初中学生应知、应会的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必备知识和关键能力,关注综合素质和学科核心素养。
二是在考试方式上,根据学科性质和特点,分类采取书面闭卷笔试、书面开卷笔试、听力测试、实验操作、现场测试、过程性考核等不同方式。
三是在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将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书面笔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科技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四是在考试次数上,通过初中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五是在考试时间上,按照“学完即考”原则,将地理和生物学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科技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减轻学生在毕业年级集中备考的压力。
各科目分值是多少?
依据国家课程方案中关于科目课时的规定,并综合考虑科目难度、课程容量等因素,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目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笔试9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含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7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物理书面笔试60分、化学书面笔试60分、生物学书面笔试60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共20分;信息科技1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其中过程性考核20分,现场测试30分)。总分800分。
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一般安排在学年末举行。在初中相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及时安排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避免在毕业时集中安排。
地理、生物学等科目笔试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化学等科目笔试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各科目笔试时长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120分钟、道德与法治60分钟、历史60分钟、地理60分钟、物理60分钟、化学60分钟、生物学6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确定。
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科技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考查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具体考试(测试)时间和科目顺序由各市统筹确定。
成绩应用
(一)初中毕业。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补考办法,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一般应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
(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书面笔试,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科技考试和体育与健康考试,以原始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其他科目成绩应达到毕业水平。
为什么要提高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国家明确要求“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
初中阶段是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充分发挥体育与健康课程对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作用,引导学生广泛参与体育锻炼、激发运动兴趣、养成锻炼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的分值由原来的30分提高至50分。
增加的20分是过程性考核部分,由学生日常参与体育锻炼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考核三部分组成,七年级下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四个学期的成绩之和为过程性考核成绩。
为什么要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实验教学是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重要教学内容,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实验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方式之一,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培育学生的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科学素养。将实验操作考试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能够引导学校重视实践环节的教学训练,完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动手动脑能力,激发学生探求新知的兴趣。
何时开始实施?
按照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体育与健康科目自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其他科目自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2021年入学的初一学生:文化课考试科目按照现行制度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科目按照新的制度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总成绩满分为650分。
2022年入学的初一学生:2024年进行地理和生物学笔试、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信息科技考试,2025年进行其他科目的考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计分科目总成绩满分为800分。
为什么要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评什么?
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一是引导学校注重“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二是引导教师全面客观地了解学生,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指导,帮助学生明确发展方向。
三是引导学生认识自我、激发潜能,更加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维度评价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重点记录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以《河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形式客观呈现。
初中学校应如何开展教育教学?
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对初中学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和人才成长观,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学习压力,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特别是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
三是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完善实验室建设,加强音体美器材配备,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加大校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教书育人水平。
高中阶段录取办法有什么变化?
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建立了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能够有效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
一是调整录取计分科目。把地理和生物学也作为了录取计分科目,同时将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技能考试和信息科技考试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二是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由各市探索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之一,高中阶段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制订具体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继续实施指标生政策。继续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分配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是加快建设招生电子平台。以市为单位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电子平台,严格规范招生时间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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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
教育部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成效。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任友群在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时表示,相比于非常完备的基础教育师范体系,职教师资培养方面还有一些短板,要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
任友群指出,职教教师队伍,跟基教和高教教师队伍比,是一支相对年轻的队伍,50岁以下的专任教师占比达到80%,不管是中职还是高职,中青年正成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骨干力量,“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了55%,超过了占比过半的要求。
任友群表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是系统工程,也是长远大计,接下来教育部将紧跟职业教育改革步伐,加强顶层设计,瞄准四方面重点方向持续发力。
一是进一步提高职教教师标准体系的规范性。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准入制度,对职业教育教师资格体系框架进行整体设计,突出职教特色。职业教育有属于自己的类型特色,要修订完善职教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出台“双师型”教师认定指导意见,完善教师招聘、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评价标准。
二是进一步增强职教教师培养体系的开放性。要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是一类具有特殊性的学校,社会关心还不是很够,要优化布局结构,探索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师范生学历提升模式。要支持综合性大学和工科类大学承担职教师资培养任务,创新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多主体协同参与职教教师培养模式。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职教教师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性。要持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调整和认定一批校企共建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持续实施“职教国培”示范培训项目,高端引领、打造样板,推进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启动职业院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育计划。职教师资高质量发展必须要跟行业、产业、企业进行深度融合,特别是一些头部企业,希望它们更多参与到本行业职教师资培养培训的环节中来。
四是要进一步提高校企人才双向互动的流动性。教育部正在修订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计划,探索行业企业高端人才引进机制和支持机制。现在正在努力把银龄计划覆盖到职业教育,职业教育领域一些退下来的老专家、老工匠,要发挥他们的作用,成为一事之师、一技之师。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
近日,教育部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以下简称《简介》)。新版《简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展现职业教育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的最新成果,覆盖新版专业目录全部19个专业大类、97个专业类的1349个专业。其中,中等职业教育358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744个,高等职业教育本科247个。
本次《简介》研制过程中,教育部积极汇聚行业力量、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分析岗位需求、固化教改成果,组织上万名专家学者共同研制;成稿过程中先后吸收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建议88条,吸收地方和行业部门意见5700余条。《简介》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法新要求,全面展现了职业教育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的要素和环境要求,填补了职业本科专业简介的空白。《简介》立足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体现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的人才培养的定位区别与关联,更新了职业面向、拓展了能力要求、更新了课程体系,增列了实习场景、接续专业、职业类证书等,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专业适配产业升级的响应速度,为学校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提供了基本遵循,为学生报考职业院校及继续深造提供了指导,为校企合作提供了依据,为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提供了参考。
教育部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大力宣讲解读、认真贯彻落实,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新版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全面修(制)订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定位,更新课程体系,加强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教育,按要求组织实习实训。教育部将依据新版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更新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岗位实习标准等系列标准,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更好服务产业发展与社会进步。
关于发布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简介》的公告
2021年3月,我部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对职业教育专业体系进行了系统升级和数字化改造。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实施好专业目录,让办学主体和社会各界更加方便准确地了解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基本内容,我们组织研制了与新版专业目录配套的中职、高职专科、高职本科全部1349个专业的专业简介,现予以发布。具体内容详见“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工作专栏(链接http://www.moe.gov.cn/s78/A07/zcs_ztzl/2017_zt06/)。
请各地结合实际指导职业院校依据新版专业目录和专业简介,全面修(制)订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培养目标、拓展能力要求、更新课程体系,落实实习实训,加快专业升级,更好服务产业发展。
我们将继续广泛收集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各界反馈,动态更新有关内容。
联系电话:010-66096266。
点击查看“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工作专栏
来源:教育部
鉴于河北省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河北省将恢复2022年下半年考生申请免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免考。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免考
时间:9月8日-9日、13日-15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9月8日-9日、13日-15日(9:00-11:30,14:00-17:00)和16日(9:00--11:30);
要求:考生本人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三)网上支付
时间:9月8日-9日、13日-16日(8:00-22:00);
要求: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四)免考结果发布
时间:10月12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栏目查询。
(五)免考成绩发布
时间:11月18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中“合格成绩”查询。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证书在线未通过核查的,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二)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河北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考生现场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北京市第二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9月21日至23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有序,请按以下要求做好考前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考生及共同生活、居住人请遵守北京市和所在区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自我防护,简单生活,保持学校、家庭两点一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区流动和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和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
2.目前尚在京外的考生,请务必于考前7天前返京,返京后遵守北京市和所在区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京内考生考前7日内非必要不出京或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3.为避免因疫情变化影响参加考试,考生须按区考试中心和学校要求进行考前7天健康状况监测,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并如实报告。即日起有京外活动轨迹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活动轨迹的考生应及时向所在学校(报名单位)报告。
4.考生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鼻塞、结膜炎、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学校(报名单位)报告。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以及各考区、学校发布的提醒,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2年下半年唐山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2022年下半年唐山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籍注册和报名工作将于9月5日至20日进行。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均由考籍所在学校集体组织注册报名。首次参加学考的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在就读学校注册考籍。没有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不能被阅读器识别的考生不能进行考籍注册。报名分为网上填报、网下签字确认、网上缴费三个步骤。考生缴费成功后,所报科目均无法更改,考生务必谨慎操作。未能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2020级考生本次可以报考全部14个科目。2021级考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选择报考,累计最多可报考8个科目。提醒考生:按省政府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因此,请考生认真核查自己拟报考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是否尚未报考或尚未合格,合理安排报考科目和时间。
近期国内聚集性新冠疫情多发,散发病例频繁出现,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所有师生报名期间必须严格落实所在高中学校的防疫要求。
唐山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1日
2019年1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同年,教育部批准设立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等一批职业本科学校,从政策上、实践上打破了职业教育止步于专科层次的“天花板”。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中的一类新型高校,目前职业本科高校现有32所,其中10所是公办职业本科高校。
当前,我们正处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新时代,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产业的突破发展,亟须高质量的一线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提供智力支撑。
开展职业本科教育为广大学生接受高层次职业教育提供了多样化入学形式,扩大了学生升入本科学校的机会,让学生“有更多选择”;将职业教育学位体系纳入现有的学士学位体系当中,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体系,有效衔接本科以及研究生层次学位,让学生选择职业教育“有奔头”,让学生享受到同等待遇。
近几十年,国际教育发展有一个显著特征,那就是职业教育学历层次普遍高移。职业本科教育是多数发达国家和地区优化教育结构、缓解老百姓教育焦虑的重要教育形态。同时,开展职业本科教育也是实现我国职业教育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有利于我国职业教育在同一话语体系下开展合作,提升国际影响。
职业本科教育既不是专科高职的“延长版”,也不是应用型本科的“复制版”,而是职业教育的本科层次和本科教育的职业类型的辩证统一。
一是聚焦“三性”定位,创新培养模式。“三性”即掌握多项技术技能的“复合性”、通晓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技能的“精深性”、适应和推动技术变革的“创新性”。通过增加专业方向课、选修课程比例,提升学生跨专业、跨学院选课比例等措施,提升学生技术技能“复合性”。强化基础理论课程学习,夯实学生学科和专业基础;增加基础实验实训课程的深度和比重,强化实验实训室建设和实践教学改革,找准专业核心技术技能,加强能力培养,科学增加训练强度,提升学生面向就业岗位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技术技能“精深性”。聚焦行业企业实际问题,设计项目化、案例式等课程,重点教会学生将创新方法运用到专业技术开发领域,着力提升技术技能“创新性”。
二是深化“三师”融合,优化师资结构。要坚持把教师作为职业本科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推进校内教师、企业工程师、领军技能大师融合发展。做强校内专任教师队伍,推进骨干教师“专家化”、博士教师“双师化”、专业教师“国际化”。做实校外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合作企业长期派驻校内的工程师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做特领军技能大师队伍,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引培全国技术能手,重点参与指导学生综合实训、各类技能和创新竞赛,推进技术革新、工艺改造。
三是构筑“三型”平台,强化协同育人。以“技术”为纽带,与行业领军的技术上游企业构建联盟,主要面向技术下游企业实施现代学徒制培养,打造技术联盟型培养平台;要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和头部企业合作,建设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打造协同创新型服务平台;要通过深化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合作,积极建设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双创示范基地等,打造双创孵化型实践平台。
职业本科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理想的职业本科大学应成为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在若干应用技术领域与行业领军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培养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成为企业技术创新、工艺改进的骨干力量,在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 的时代风尚、传承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中发挥重要作用,成为面向世界贡献中国职教方案的先行军和示范者。
当前,职业本科教育发展仍处在起步阶段,与建设理想中的职业本科大学还有不小差距。展望未来,需要我们坚定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断开创职业本科教育的美好明天。
来源:中国青年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规范管理,高效统筹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报告教育部。
2.完善组考防疫方案。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组考防疫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工作对接,将组考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切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有效实现精准防控。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原则上安排接种过疫苗的人员担任考务工作。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考前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加强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组考防疫措施,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3.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全国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进一步升级防范高科技作弊技术手段,确保考点考场无线电作弊信号有效屏蔽。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4.加强报考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附件1)和本省(区、市)确定的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对于异地报考考生要进一步细化考生报考要求,并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重点加强资格审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进与相关主管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进考生身份和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原则上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和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手续。
5.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对于培养质量不高、社会需求不足的专业要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和高校要按照《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附件2),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
6.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防疫组考工作方案的宣传解读。强化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积极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各地要指导属地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9.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11月5日、6日(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考试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所有成人高校。
附件:
1.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2.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
3.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8月15日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开始实施,这是该法颁布26年来的首次修订。修订后的职教法篇幅几乎达到原法的三倍,对职业教育的定义、实施、主体、保障、责任等各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大大提高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其中,第四条包含“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内的七个“坚持”、一个“贯彻”,界定了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基本范式,第四十条则进一步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从逻辑上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应有之义。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既是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形式,也应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优势所在。然而现实中,产教融合任重道远,校企合作起起伏伏。
中国近代职业教育先驱黄炎培先生在《提出大职业教育主义征求同志意见》中讲到,“只从职业学校做工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只从教育界做工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只从农、工、商职业界做工夫,不能发达职业教育”。仅凭学校、教育、产业办不好职业教育,必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由行业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举办,其中行业部门和国有企业举办的中专学校和技工学校是职业教育办学的主要形式。1980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指出“中等教育结构改革势在必行,要使国家办学与业务部门、厂矿企业、人民公社办学并举”。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但国有企业仍是中流砥柱。这一时期,行业部门和企业举办的职业教育与政府举办的无异,办学成本绝大部分由行业企业承担,职业教育的重心和主体均在中职,国家制度的优势保护和保证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随着国企改革深入,国企办学作为企业办社会职能开始被剥离。1999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位于城市的企业,要逐步把所办的学校、医院和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移交地方政府统筹管理”。2003年,成立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促进了国企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国企改革、剥离办社会职能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将企业所办学历职业教育简单计作“学校”一刀切地剥离。现行职教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而拥有丰富职教资源、起到风向标作用的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却在快速退出职教办学,部分资源流失或闲置。
好在近些年来一刀切的政策有所松动,一些地方在支持行业企业办学方面作出了很好探索。202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地方国企举办的公办性质职业院校大部分得到了当地公共财政的支持。
当然,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可以有多种形式、多样选择,让有意愿有能力有需要的企业能够顺利、方便地举办职业教育,应当成为公共政策制定和完善的目标。当前,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还面临一些困难:一是“合法合理性”问题。教育政策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与产业政策剥离行业企业办学长期并存,剥离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至今没有叫停,一些学校仍被当作企业内部的部门进行管理和考核。二是办学经费问题。1997年,《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国资办学按公办学校管理、公办标准收费,但除个别中央部门所办学校外,职业院校均由地方财政支持,中央企业在地方举办的学校无法获得地方财政生均经费补贴,企业投入又没有出处。2011年第三次修订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虽明确,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由教育部门根据其办学情况酌情返还,但由于没有实施细则,大部分地方没有落实。三是学校能力不足问题。市场背景下,校企合作只有“双赢”才能长久。但绝大多数职业学校,除了毕业生,能给合作企业带来的“收益”寥寥无几。就业方面长期的买方市场使得企业缺乏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无论如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都是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城市的遴选,彰显了国家推动应用型教育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道路的决心。新修订的职教法更是充实了大量鼓励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的内容,涉及岗位设置、办学经费、教育费附加、税费优惠、政府补贴等方面。
应该说,国家支持行业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的方向是明确的。在教育部门的倡导和项目推动下,学校层面的校企合作总体上也在持续推进,但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吻合度、学生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及支持学生可持续发展的匹配度、职业院校服务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的能力仍很不理想,需要各级教育部门和职业院校加快提升。就产业政策而言,趋势向好、供给不足,与社会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国家层面操作细则的缺失致使公共政策的促进作用不明显。我们期待在国务院职业教育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下,国家相关部门继续加大操作性强的政策供给力度,促进国家法律、中央意见更好地落实落地,大幅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来源:《光明日报》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计划说明
(专科批第二次征集)
一、本次征集填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15日12时至8月16日17时。未查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征集志愿。
二、本征集计划是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院校缺额和新增计划。考生须按照本次征集公布的院校(专业)填报,以免造成无效志愿。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录取时,如控制线上生源不足,经招生院校申请,有降分录取的可能,低于专科批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计划,由院校负责解释。
三、本次填报志愿操作要求和集中填报志愿时要求一致,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志愿填报。在本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多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保存,最终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并保存成功的志愿为准。
四、考生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严格保管用户名及密码,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不要让他人代为操作,以防志愿填报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篡改。遗忘密码的考生可在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密码重置”,进行重置密码操作。
五、部分院校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单科成绩等有要求,部分院校学费较高,请考生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询院校。
六、本征集计划采用PDF格式公布,请考生使用PDF阅读器查看。部分浏览器自带的PDF阅读器浏览时存在缺字现象,遇到这种情况请考生下载正版PDF阅读器进行查看。
附:征集志愿计划
1.专科批_历史科目组合
2.专科批_物理科目组合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5日
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计划说明
(专科批第一次征集)
一、本次征集填报志愿的时间为8月12日12时至8月13日10时。未查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征集志愿。
二、本征集计划是专科批集中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院校缺额和新增计划。考生须按照本次征集公布的院校(专业)填报,以免造成无效志愿。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时不降分,仍执行专科批文化控制分数线。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计划,由院校负责解释。
三、本次填报志愿操作要求和集中填报志愿时要求一致,请考生登录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完成志愿填报。在本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多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保存,最终以其网上最后一次修改并保存成功的志愿为准。
四、考生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严格保管用户名及密码,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不要让他人代为操作,以防志愿填报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篡改。遗忘密码的考生可在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密码重置”,进行重置密码操作。
五、部分院校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单科成绩等有要求,部分院校学费较高,请考生认真查阅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询院校。
六、本征集计划采用PDF格式公布,请考生使用PDF阅读器查看。部分浏览器自带的PDF阅读器浏览时存在缺字现象,遇到这种情况请考生下载正版PDF阅读器进行查看。
附:征集志愿计划
1. 专科批_历史科目组合
2. 专科批_物理科目组合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2日
2022年专科批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已发布,请考生点击下方链接下载。考生还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
附件:
一、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科批-历史科目组合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二、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专科批-物理科目组合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二、2022年专科提前批-声乐统考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三、2022年专科提前批-器乐统考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四、2022年专科提前批-舞蹈统考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五、2022年专科提前批-美术统考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六、2022年专科提前批-戏剧与影视学类校际联考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七、2022年专科提前批-书法学校际联考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八、2022年专科提前批-播音与主持艺术校际联考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九、2022年专科提前批-服装表演类校际联考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十、2022年专科提前批-体育(历史科目组合)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十一、2022年专科提前批-体育(物理科目组合)平行志愿投档情况统计
来源:河北教育考试院
北京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高职)普通批次录取志愿征集于7月29日8﹕00至20﹕00进行。考生须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或www.bjeea.cn)了解参加此次志愿征集院校和专业的具体情况,专科分数线上未被录取考生均可参加本次征集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可以填报10个志愿,每个志愿为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
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须参考《招生专业目录》和高校招生章程中对报考资格、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相关内容的说明。征集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一次性向招生学校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本次征集志愿录取工作将于7月30日进行。
本次志愿征集为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最后一次志愿征集,广大考生要珍惜此次征集志愿填报的机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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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禁止色情、政治、反动等国家法律不允许的内容,注意自我保护,谨防上当受骗